各相关单位:
随着我市城乡建设发展和旧城拆迁改造步伐的加快,有线电视正同步跟进和发展。为规范有线电视设施管理,保障有线网络传输安全,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建设部《关于加强有线广播电视设施管理确保有线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房屋拆迁和新房建设前涉及有线电视相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为保障有线电视网络设施安全,及时掌握有线电视用户收视情况,凡安装有市有线电视设施的所有房屋,在拆迁改造施工前,房地产开发单位应提前与市有线电视台联系(工程部电话:6655075),然后进行拆迁施工,以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二、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和建设部 [2002]42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内设置的有线电视设施要按照市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要求,将小区内的地下管孔、楼内光接收机和分配放大器的安装箱、墙内暗管及配套电源等列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时施工,要保持管路的完好畅通。
三、新建房屋工程在施工前,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将有线电视相关设计文件提交我局进行技术认证,避免后期因技术标准不相符而影响用户收看有线电视。
四、新建房屋的有线电视设施测试验收工作由我局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房地产开发单位须到我局办理有线电视入网手续。
二OO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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